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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1-12编辑:来源:点击:


      为推动全县电子商务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按照《山东省商务厅山东财政厅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商务电商发〔2017〕5号)要求,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新旧动能转换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为抓手,以“扩大量,提升质、健全链、增加效”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培育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大农特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力度,深入开展重要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和农村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工程,构建农村现代市场体系,为扶贫开发开辟新途径,探索新模式,总结新经验,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明确“全国进百强、全省排前列、全市争第一”的工作目标,以农村电商助力农民“减支增收”为导向,以物流配送体系和人才培训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区域公用品牌打造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为抓手,以农产品上行为重点,以资金投入和制度建设为保障,依托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提升县域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增强县域农特产品市场竞争力,打造全国电子商务名县。

      (二)建设目标

      建设1个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12个乡镇级电商运营中心,村级电商服务站点覆盖率超过70%,农村网络零售额年增长25%,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增长35%;

      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六大体系”,即三级电商服务体系、网货供应体系、快递物流体系、人才培养体系、产业园配套服务体系和电商扶贫体系;

      实现农村电子商务“五个覆盖”,即实现政策、培训、网络、物流和金融支撑全覆盖;

      建立农村电子商务“三个链条”,即建立生产、交易、运输为一体的特色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智慧供应链;健全开发、加工、推广、销售的产品销售产业链;提升品牌、品质、文化等产品价值链。

      三、建设内容

      (一)建设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

      抓好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乡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改造,通过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推动贫困村农产品进城,解决农产品“卖难”、“卖贱”问题;促进工业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下乡,降低农业生产成本,解决农民“买难”、“买贵”问题。引导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拓展农村业务,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网站建设、仓储物流、市场推广等专业服务,扩大农村网购网销规模,扩展农村电商应用领域,助推电子商务在农村地区更好发展。加强贫困地区农产品和特色产品品牌培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增加农产品附加值。

      围绕建设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主要打造和实施好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建设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1处蒙阴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提供电商技能培训、政策解读、信息收集发布、创业辅导、快递物流、网店装修、包装设计、运营策划、产品推广等服务。引入金融服务机构为企业及创业人员提供小额贷款等金融服务,对接法律援助机构为农户、农企及县域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满足电商网店运营、创业服务等需求,成为全县特色产品、资源展示、销售的窗口和平台。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应拥有专业的团队,完善的技术保障体系,建立健全运营办法和管理制度,并负责乡村站点的建设、运营、监管、指导等工作。实施“百企千店”骨干电商培育工程。

      2、建设乡镇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建设12处乡镇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提供产品开发、销售信息、网络营销指导、宣传推广、代运营等服务,建立健全网货质量监管制度和重要农产品可追溯体系,确保网货供应安全。既为群众提供信息发布、代购代缴等便民服务,又帮助农民销售农家产品、开办网店。

      3、建设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依托村级网店及网货供应展示平台、村级扶贫点、物流点、“万村千乡”农家店超市、农家乐餐饮接待点、金融、电信代办点等,建立村级电商服务站,实现行政村覆盖率超过70%。帮助群众开办网店销售农产品,帮助群众代购生产生活资料,为当地群众及时发布农产品供需及价格、惠农政策等信息,帮助群众在网上代购日常生活用品、火车票,代缴电话费、金融服务等,让广大群众享受电子商务带来的实惠和方便。

      (二)建设重要农产品网货供应体系

      1、实施“汽车后备箱”工程结合蒙阴丰富的自然风光及红色旅游资源,打造“汽车后备箱”工程,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销售形式,让每一位来蒙阴旅游的游客,在观光旅游体验蒙阴生态自然环境的同时,利用汽车后备箱装满我县特色农产品,形成“游蒙阴、买蒙阴”口碑传播。通过良好的产品体验,形成线上的持续销售,从而通过电商平台引导农产品上行。

      2、放大区域特色品牌效应。依托我县独特的文化历史传承,打造特色农产品及特色旅游商品区域公用品牌,持续扶植蒙阴蜜桃、蒙山蜂蜜、蒙阴麦饭石等知名电商品牌,支持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保护蒙阴蜜桃、蒙山全蝎、蒙阴苹果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商标规范使用,形成蒙阴县区域公用品牌统领下的特色产品品牌集群,形成推广合力。

      2、加快网货产品标准化和供应链体系建设依托现有电商企业、合作社建立县域、乡镇片区的网货供应体系,形成多层次、多区域的网货供应平台体系,确保所提供网货在质量、包装、食品安全等方面形成标准化供应链条。支持对县内不具备电商流通能力的非标准化农产品,尤其是建档贫困户和合作社的初级农产品进行原始档案登记。根据不同的产品属性进行合理的市场渠道规划并制定产品种养殖标准、环境标准、选品标准、采购标准、入库标准、包装标准、流通标准等网货销售各环节标准体系,结合区域公用品牌应用形成统一包装、统一宣传。让县域内更多初级农产品具备电商流通能力,助农增收。

      3、完善重要农产品可追溯体系依托蒙阴蜜桃可追溯系统,建立蒙阴重要农产品质量溯源公共服务平台,实现重点产品的种养殖环境核心要素、企业主体、核心产品指标、检测认证资质、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全流程溯源,实现农产品上市的分批次管理,自动生成防伪溯源二维码“一物一码”等溯源功能。主要建设内容:

      (1)建立溯源产品档案。进行县域内特色农产品尤其是网销产品进行调研,根据产品的供应主体、产品检测及基地认证资质、上市周期、种养殖规模、农业投入品使用等信息建立溯源产品原始档案。

      (2)建立重要农产品质量溯源公共服务平台。依托蒙阴蜜桃可追溯系统,建立县域重要农产品溯源公共平台,实现种养殖、深加工、物流存储、交易流通等环节的全流程二维码追溯,并与电商销售平台实现无缝对接。

      (3)建立农产品质量溯源示范基地。根据前期调研情况优选具备达到网货产品标准并具备产品组织发货能力的优秀企业、合作社作为溯源项目示范基地,重点投入全套溯源信息自动采集设备,实现全流程溯源,充分发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建设农村电商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体系

      为解决从县、乡镇到村“最后一公里”的物流瓶颈问题,鼓励包括邮政、供销、商贸流通、第三方物流、本地物流企业在内的各类主体,大力发展农村物流及推进物流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支持顺丰、申通、圆通、同城快递等快递物流企业发展适合农产品特点的农村现代物流配送体系、供应链配送体系和适合生鲜特点的冷链物流体系。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企业利用已建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农家店基础设施和物流网络,提升农村流通信息化和时效性。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仓储物流服务,鼓励电子商务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实现信息对接,实现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的协同发展和高效联动。

      (四)建设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

      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训方案,实施“村村有个电商带头人”工程,依托蒙阴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充分发挥本土电商培训机构作用,引入知名电商培训机构,针对五类人群(行政服务机关人员、各项目运营主体、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等)开展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网络营销、客服设计等不同层次的农村电子商务培训,鼓励举办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农产品营销等创业大赛,在全县建立覆盖面广、培训形式内容多样、专业有效、组织得力、保障措施健全的电商培训体系。到2020年9月,累计完成电商培训3000人次以上。对行政服务机关、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和农民、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等进行以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实际操作等方面培训,培训人数1000人次;对农村电子商务网店从业人员,进行以实践操作为重点的电子商务专项培训,培养一支懂电商业务、会经营网店、能带头致富的农村电商人才队伍,培训人数1000人次;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对电商精英、淘宝店主、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未就业大学生、退伍军人等人员分层次进行高中低不同层次的电商扶贫培训,培训人数1000人次。

      (五)建设产业园区(基地)配套服务体系

      做好电商产业园区的规划设计,统筹安排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用地空间布局,采取多种形式,加快投资建设步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电子商务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入驻,形成集商品交易、平台建设、仓储物流、融资支持、品牌创意、创业孵化、创客空间、人才培训等多功能、多业态融合的电子商务园区,把园区打造成为创新创业高地、产业投资洼地和县域经济新的增长极。提升沂蒙商城电商特色园区,打造根雕、奇石、古玩等特色专业网上交易园区,进一步完善提升蒙阴县电商扶贫基地的服务和孵化功能,建设运营好雷蒙德跨境电商产业园。

      (六)建设电子商务精准扶贫体系

      开展好“电商助农”精准扶贫培训,对有能力、有意愿的贫困户及子女、残疾人员等进行培训,扶持其直接从事电子商务或从事与电子商务相关的工作尽快脱贫致富。开展好“百家电商帮扶贫困户”活动,通过电商与贫困村、贫困户的对接,推动全县特色农产品销售。推广蒙阴“电子商务+果品”的特色产业发展模式和经验,推动更多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实现更多的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四、实施步骤

      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工作自2017年9月起至2020年9月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实施计划如下: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7年9月—2018年1月)。制定《蒙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对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行安排、动员、部署,在当地媒体、网络公布方案,加大社会影响力,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取得预期目标。召集县内知名电商企业、学者代表、个体电商经营者、农民代表参加电子商务进农村座谈会,广泛听取各界对于电商进农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召开电商进农村动员会,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的方案进行公布和宣传,为各类项目的实施做好准备,同时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对会议进行广泛宣传,为下一步的实施工作营造出良好的社会氛围。开展农村电商基础数据调查统计工作,为建立全县电子商务统计标准和体系做好准备。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月—2019年12月)。完成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和配套系统建设,并高效运营;完成县、乡镇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完成70%以上村级服务网点建设,并高效运营;完成农村宽带、移动宽带普及工作,全县行政村宽带覆盖率达到100%。对项目组织实施,由县商务局、财政局、扶贫办负责制定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评估办法和实施细则,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向省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上报年度工作总结。

      (三)总结推广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9月)。根据《山东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施方案,全面总结验收创建工作情况,向省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上报总结报告,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情况、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总结,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形成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完善的经验模式,以迎接省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对项目组织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区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蒙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牵头抓总,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在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商务局、财政局、扶贫办要以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实施为契机,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建设力度,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提供基础支撑。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商务局、财政局、扶贫办作为项目推进工作的责任主体,对电商进农村示范项目落地实施负责,要搞好组织协调,强化沟通配合,对项目承办企业要加强监督指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各乡镇街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作为项目实施配合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全力保障项目推进,为项目实施创造条件。

      (三)强化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对项目的日常监管,将《实施方案》、项目和资金安排情况在县内媒体或网络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项目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和进展时限,及时报送项目推进情况。建立项目定期汇报督查制度,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并做好工作指导和督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要及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保障示范项目资金使用安全,确保专款专用。

      (四)搞好媒体宣传。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对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进行跟进宣传,号召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大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灵活运用微博话题、微信栏目等,持续开展微直播、微访谈、微调查,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定期发布重点工作、适时通报工作进展、及时征询了解各方意见建议等。同时,要总结推广在发展电子商务及电子商务进农村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赢得各界关注、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五)狠抓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具有蒙阴特色的电子商务进农村行业标准、质量监管和溯源体系、产品认证体系、电商诚信体系和数据统计分析体系,推动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充分发挥公安、税务、商务、农业、畜牧、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农特产品和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严厉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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